动力 发表于 2013-12-23 11:32:04

关于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的公示

尊敬的广大住户:您好!随着郑各庄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以及各项产业的发展,入住宏福苑小区的企事业员工和居民不断增加,加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及物业运营成本的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一直未进行规范化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更好的为广大住户提供服务,同时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现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向宏福苑小区所有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一、缴费标准及服务标准物业服务费征收标准以第三方评估及物业行业标准为依据,2014—2015年度暂时确定为:多层住宅:0.65元/月.㎡多层电梯住宅、高层住宅:1.20元/月.㎡地下储物间:0.191元/月.㎡执行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二级)二、收费时间自2014年1月1号开始收取,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的住户,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追偿,并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三、收取办法1.请各位住户按时到物业收费大厅交纳。2.扫尾期间由本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电话催缴。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户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应履行的义务。希望广大住户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随时接受您的监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物业公司联系电话:010-81781022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北京宏福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dsh_xjg@126.com 发表于 2014-5-17 11:39:18

你们先把自己的事屡清楚,承诺给我们的没有兑现,跟我收物业费做梦去吧

fbking 发表于 2015-1-11 18:26:55

今年据说又涨价了,购房合同上规定的按照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取究竟还算数不?

fbking 发表于 2015-2-5 21:05:57

宏福的信誉在丧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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