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社区网

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1530|回复: 3

[宏福苑物业] 关于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的公示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发表于 2013-12-23 11: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尊敬的广大住户
您好!
随着郑各庄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以及各项产业的发展,入住宏福苑小区的企事业员工和居民不断增加,加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及物业运营成本的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一直未进行规范化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保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更好的为广大住户提供服务,同时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现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向宏福苑小区所有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缴费标准及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费征收标准以第三方评估及物业行业标准为依据,2014—2015年度暂时确定为:
多层住宅:0.65元/月.
多层电梯住宅、高层住宅:1.20元/月.
地下储物间:0.191元/月.
执行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二级)
二、收费时间
自2014年1月1号开始收取,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的住户,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追偿,并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
三、收取办法
1.请各位住户按时到物业收费大厅交纳。
2.扫尾期间由本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电话催缴。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户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应履行的义务。希望广大住户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随时接受您的监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物业公司联系电话:010-81781022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北京宏福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发表于 2014-5-17 1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先把自己的事屡清楚,承诺给我们的没有兑现,跟我收物业费做梦去吧
发表于 2015-1-11 18: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据说又涨价了,购房合同上规定的按照经济适用房标准收取究竟还算数不?
发表于 2015-2-5 21: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宏福的信誉在丧失啊!


宏福苑网手机版|Archiver|宏福苑社区网 ( 京ICP备11033853号 )

2013-2015 北京上升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GMT+8, 2024-4-20 04:5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